车辆管理规定

车辆管理规定

车辆管理规定
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良好的交通秩序,确保业主的安全与安宁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物业公司的管理。
二、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须主动向门卫说明被访业主并登记后方可进入。
三、运载沙石、水泥的车辆,必须将沙石、水泥装袋后方可进入小区。
四、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,区内行驶限速15公里,区内禁止鸣喇叭。
五、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划线停车位内或车库内。不得在人行道、车行道、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。
六、车辆停放后,须锁好车门,贵重物品随身带走。
七、禁止超高、超重(4吨以上大货车,21座以上大客车)车辆在小区内停放。
八、禁止漏油、漏水、剧毒、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。
九、不得在小区内试车、修车、学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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